近日,市政协党组副书记、副主席、中塘河市级河长陈仲朝赴中塘河开展“河长制”巡查工作,实地巡查中塘河潘火街道段,并召开“河长制”年度专题会议。中塘河市级执行河长、市住建局党组成员、二级巡视员李津新,市河长办、市生态环境局及鄞州区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巡查并参会。
陈仲朝听取了市、区各相关部门关于“河长制”工作履职情况的汇报,对各相关单位的“河长制”工作以及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。对下步工作,他提出四点要求:
一要深刻认识推进“河长制”工作的重大意义。全面推行“河长制”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,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。各级河长、各部门要站在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,充分认识加强河湖保护的重大意义,扎实做好河长制的各项工作。
二要推动“河长制”工作提质增效。必须坚持问题导向,重在沉下去、找漏洞,发现“隐性问题”,破解棘手难题,从关键点、要害处着手,苦干实干、精准发力。各相关部门要强势推进污染整治,健全完善源头控制、水陆统筹、联防联控机制,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。
三要全面落实推行“河长制”重点任务。要加快“一河(湖)一策”实施方案(2026-2030)编制工作,明确未来五年目标任务,在新标准新要求下,市、区、街道(镇)各级执行河长要紧紧围绕四张清单,明确任务,敲定项目,抓好落实,特别是确保中塘河断面水质达标,力争考核排名不退位。
四要确保“河长制”工作取得实效。要牢固树立“长期作战”的思想,围绕目标,压实责任,切实在常态长效上持续用力。各级河长要严格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第一责任,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、第一时间处理问题,加快推动“河长制”从“有名”向“有实”转变,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见效。